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536页(245字)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保障船舶、港口和设施的安全,由国家专业引航人员引领船舶安全航行的行为。引航员必须持有引航员证书。引领船舶进出港口的引航员俗称“领港”,江上引航员俗称“领江”。引航员通常登船引航。对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国港口实施强制引航,本国籍船舶如船长需要也可申请引航,以确保航行安全。在引航过程中,被引船船长继续具有管理和驾驶船舶的责任,而且,由于引航员过失而发生事故,其损失赔偿均由船方负责,引航员不负赔偿责任,只受应得的行政和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