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交通大辞典》第263页(224字)
按机车小时进行换算的各种机车走行公里。机车担当调车、其他工作(如教学、送汽、泵风等)或处于有火停留状态,不产生走行公里或虽产生走行公里却难精确计算的,根据所占用的机车小时数与换算系数折算的机车走行公里作为机车完成的工作量。现行铁路统计制度规定,调车机车走行公里按每机车小时换算10公里计算;机车有火停留按每机车小时换算1公里计算;担当其他工作的机车按每机车小时换算2公里计算。参见“机车走行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