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书籍:新技术革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新技术革命辞典》第313页(530字)
根据1944年7月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所建立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
1945年12月27日成立,1947年11月15日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美国华盛顿。上述《协定》已修订两次,国际货币基础组织的宗旨是:共同研究和协商国际货币问题,以增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均衡发展;稳定汇率,避免竞争性的贬值;通过贷款调整会员国国际收支的不平衡等等。基金由成员国根据协定的份额交纳。成员国主要权力是在对外支付困难的借用外汇,1970年起基金组织创设特别提款权,按各自份额比例分配给各成员国。
每成员国的投票权基本上是由其份额多少决定的。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指派一名理事和一名候补理事组成。
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同世界银行理事会同时召开,闭会期间、执行董事会行使它的权力。理事会和董事会讨论的一般问题投票过半即可通过,重大问题必须有80%甚至85%的赞成票才能通过;由于美国占基金份额最大拥有20%以上的投票权,所以拥有最大的表决权和对重大问题的否决权。当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基金组织成员国,我国是1980年恢复合法席位的。
苏联和另几个少数国家还未参加基金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