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487页(222字)
伊斯兰教“五功”之一。阿拉伯语“舍哈德”的意译,原意为“作证”。念,即念诵“清真言”,意在表白和坚定自己的信仰。回族穆斯林学者认为念有二种:“曰‘意念’、曰‘赞念’。意念者,念念不忘于主”、“赞念者,感赞主恩,歌颂圣德也。”要求穆斯林“口念以时,心念无时”,既要内心时时坚信和感赞安拉,又要口舌招认,公开申明。不仅在宗教活动时念诵,平时心里也要念诵,临终时更需念诵,如本人不能念诵,可由人代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