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海会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314页(639字)
清王朝对青海蒙古族实行的一种特殊统治制度。蒙古族历来有定期祭海、定期会盟的习惯。每年秋季草黄牛羊肥壮之时,蒙古各部即游牧于青海湖四周,让牛羊马饮用青海湖水,以保证牲畜健壮越冬。届时,由盟长主持,各部首领参加祭海会盟,交换一年来各部的情况,商定重大问题,举行大型文娱活动和宴会,联络各部感情,并进行互市活动。清雍正初年,青海蒙古亲王罗卜藏丹津借会盟发动反清事件,失败后,清王朝将青海蒙古划分为20旗,互不统属,由西宁办事大臣统管,禁止各旗自相集会,蒙古各首领不得私自祭海会盟,只能在钦差大臣的主持和监视下举行。祭海会盟遂由蒙古族传统习俗转变为由清朝办事大臣主持的一种统治制度。清朝在日月山下、青海湖东的察汗城建立海神庙,筑汉、满、蒙三种文字的碑亭,规定每年秋季遣钦差大臣召集青海蒙古各王、公、扎萨克等至海滨致祭,同时举行会盟,各王、公、贝勒、扎萨克必须亲自参加,无故不到者罚俸三年。祭海时,由钦差大臣主祭,各盟旗王、公、扎萨克等陪祭。祭毕,参加祭典的各王、公、扎萨克们争相抢割献祭的牛羊,谓之“抢宴”,然后齐集于东科尔寺举行宴会,名为“赐宴”。接着在钦差大臣的主持之下举行会盟,先由钦差大臣宣读皇帝谕旨,宣布政令,然后将各旗一年中发生的纠纷,当面对质清楚,由钦差大臣评断处理,并预定次年各旗朝贡、觐见等事,最后分发朝廷赏赐的物品,各归牧地。从道光年间开始,环海藏旗部落首领也参加祭海会盟。这一制度一直沿袭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