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西北民族词典》第192页(257字)
塔吉克族丧葬习俗之一。家中长辈亡故,亲属要带孝,男人头缠蓝布或黑布,女子披蓝色或黑色头巾,禁穿有喜庆色彩的红衣服和花衣服,年轻女子禁戴首饰。直系亲属带孝半月、1月甚至1年。丧家一周内不换洗衣物,男子两周内不刮睑、不剃头。丧家一两年内不举行婚礼及其他娱乐活动。未经死者家属许可,村里其他人家也不能举行婚礼和别的庆祝活动。6个月内,除礼拜五和礼拜六,每天天亮前死者家属要去坟前哀哭,白天将各种祭品携往坟地置于墓前,以祭奠亡者。肖公巴哈尔节家家要进行大扫除,但丧家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