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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奴害主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490页(538字)

山阳县令某人侵吞国家发放的赈灾银两,上司派山东人李毓昌前来查究。李来到后查出实据要向上报告,县令求免,李不答应;又求同李分肥,李大怒;最后答应把银子退出济民,李还认为不可,一定要追究到底。县令惶恐没了主意,夜不成寐;看门人李详向县令表白他能解决这一难题。李祥连夜潜出,以重金买通了李毓昌的家丁包祥王祥,共同谋杀其主。毓昌还有一奴仆张某,是从山东与主人一同来的,不愿谋杀主人,也不敢向主人告发,偷偷逃掉,在一旁静观其变。夜半包、王二人在茶中下毒,毒死毓昌。第二天李祥告县令,县令听说出了人命,大惊,事已至此,乃以毓昌中暑暴亡上报,将灵柩送回山东原籍。家人见尸身所穿小布衫上有血迹,生疑,但没有足够证据,不敢控告。过了两年,毓昌奴仆张某回乡,详述案情;于是李毓昌父亲出面向官控告,但张某仅听到有杀人阴谋,并未目击,证据仍不足。案子告到朝廷,奉旨把毓昌尸体提到金陵蒸检。山阳县令大为恐慌,偷偷把尸体换掉了,以他人尸蒸检,查不出问题,反认为李毓昌父亲诬告,将李父下狱,又将原尸退回,李妻打开棺材看尸身,腐肉尚存,不像蒸过的,再次入京告状。于是饮差先到山东,提取原尸,把尸体藏在自己床下。经过检验,骨殖发黑,显系毒死,于是定案逐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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