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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烛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江西教育出版社《古书情节辞典》第324页(588字)

南宋秦桧专权时,雅州知府奉献给秦桧的生日礼物很重。其中大蜡烛一百余支,全以黄金作烛心而外面灌上花蜡。知府叫衙前某人带领十个兵将礼物送到京都。到了湖北某山区,遇暴雨,歇息在路旁一个书生的草房子里。书生穷得很,入冬还穿夏衫,对他们讲:“雨大得很,我这屋漏不能住,怕淋坏了官家的财物。前面不远有宽敞房子可安息。”于是带他们到那里去,主人氏见客来热情地接待他们,问了他们是何公干。鱼妻说:“这是太师生日礼物,必然贵重,可以下手。”鱼氏说:“我一个怎能对付十个呢?”妇人出主意,用毒药下在酒中让他们饮用。夜半药发,都昏昏然,衙前饮酒少,虽清醒一点,也动弹不得;都被鱼氏打死。鱼氏夫妇把贵重礼物埋在地下。独不知蜡烛里有金不甚爱惜,当书生结婚时,还把两支蜡烛当礼物送给书生。书生拿回去点不燃,刮开一看里面有金,于是又不断向鱼氏要蜡烛。鱼氏怀疑,把剩下的蜡烛刮开一看,既悔且惧,于是在一天夜里诱杀了书生,然后鱼氏全家移居汉阳当米商。小人骤然得志,买了婢女来使用。其妻嫉妒,说:“你所以致富是出于我的计谋。今天你疏远我了,我要告发你。”鱼氏内心很不高兴,又把礼物中的珠花送给娼妓。这个娼妓本来就对鱼氏这样愚蠢而富有感到怀疑,得到珠花,看见花叶之下刻有雅州知府姓名,告诉了其他客人,其他客人叫娼妓持花至官府告发。于是鱼氏夫妇皆被处以酷刑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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