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766页(146字)
明代军队赏功制度,奇功为第一赏格。
明成祖永乐年间,始具体制定奇功、首功、次功三种赏功制度。《明史·兵制》:“凡交锋之际,突出敌背杀败贼众者,勇敢入阵斩将搴旗者,本队已胜,别队胜负未决,而能救援克敌者,受命能任事、出奇破贼成功者,皆为奇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