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户
书籍:中国军事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743页(332字)
亦称“军户”、“营户”、“府户”等。
魏晋南北朝时,泛指世代出丁当兵的人户。兵户的户籍属于军府,与民户不同。兵户的子弟要随时听调,或服兵役,或事屯田。他们世代为兵,没有身家自由,妻女也要由政府配嫁。
若兵户中执兵役的子弟逃亡,家属要受处罚。《三国志·高柔传》:“护军营士窦礼近出不还,营以为亡,表言逐捕,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婢”。只有兵户的子弟从军有功时,才有可能解除当兵的义务或改变户籍。《宋书·黄回传》:“黄回,竟陵郡军人也。……随军有功,免军户”。
隋统一南北后,于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把军户编入民户,户籍改属州县管辖,军户遂不复存在。
即《北史·隋本纪》所称:“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同编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