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676页(130字)
明代军事着作《三十六计》中的第十一计。
其解语:“势必有损,损阴以益阳。”意为:当战局发展到对我方必然要有所损失时,要舍得局部的损失,以换取全局的利益。此计强调在战争中要以尽可能小的代价,去取得尽可能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