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675页(151字)
明代军事着作《三十六计》中的第三计。
其解语曰:“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自出力,以《损》推演。”意为,敌情已明,而盟友的态度尚不稳定时,应诱导盟友去攻杀敌人,而不使用自己的实力,要善于运用敌人内部的矛盾,以达到不必消耗自己的力量就打败敌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