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军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军事史辞典》第631页(141字)
以仁为胜 周代重要军事原则。
语见《司马法·仁本第一》。意即守势作战应以争取、坚持公理,大义为本为作战目的,并以此为争取胜利的基础。攻势作战则应坚持仁爱,并达到以解除国家和人民的痛苦为目的的胜利。这一思想在中国军事史上影响极其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