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活动之力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87页(683字)
文艺学专论。
作者徐朗西。选自其专着《艺术与社会》,上海现代书局,1932年出版。文章从分析艺术活动的根源入手,强调了艺术活动对改造人类生活、人类精神的巨大作用,其中对审美心理活动的表现、根源、实质及作用诸方面都有阐说。其一,说明审美活动在心理上的表现与特点。认为“艺术活动”有“二种样式”,即“皆为自主的能动的活动”。强调审美心理是主体对外界的能动反映。
其二,指出审美心理活动的根源。认为“刺激诱发此艺术活动者”,是“人内心之‘自己表现本能’”。
这种“自己表现本能”就是人的艺术本能或称艺术冲动。而“自己表现”的力量就是文题所标的“艺术活动之力”。可见,将艺术的根源归之于人表现和实现自己的“本能”。其三,认为这种“自己表现之力”的实质或具体内容是人“自我之自由的发挥和个性之解放”,这也就是艺术活动之力。
这里从审美心理的根源触及美感的本质。其四,认为“艺术活动,即是人类生活的精髓,是最有力的生活”,应该培养、倡导“艺术活动之力”,才能“完全发挥人之性能”,实现“人生意义的价值”,才能使“人类之生活向上”。显然,十分强调审美能力、审美心理的培养对人类自身和社会进步的巨大意义。其五,进一步在比较中强调,艺术有科学和道德所难以具备的作用。
认为人类生活及生命的本质在艺术,而科学与道德所包含的“分析”、“概念”、“计算”、“功利”等等,都与生活的本质相去很远;虽然科学可以有助于“经济”、道德可以“涵养”人的“情操”,但在传播科学和道德的教育中,仍需“艺术的精神”,故艺术才是最根本的。人类应该培养“艺术活动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