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诗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83页(702字)
诗艺论文。
副题为《寄沫若的一封信》,作者穆木天。本文系作者从日本寄给国内郭沫若谈诗的信。
原载1926年3月《创造月刊》第1卷第1期。本文是穆木天在法国三年学习文学的总结与体会,在某种程度上,荟萃了创造社冯乃超、郑伯奇等与穆木天兴趣相投的青年诗人的认识,比较集中地陈述了他们对法国象征诗研读的心得,对象征主义诗派的理解,其丰富的内容几乎包括了象征主义诗学大多数范畴,诸如诗的对象、意蕴、境界、品格、结构、肌理及诗的表现、形式等等。
其中涉及审美心理方面的内容有:①认为自然界的诸样“形相”和人的心灵各样形式之间,存在着极复杂的“交响”,声色、薰香、形影和人的心灵状态之间,存在极微妙的类似。诗人创作就应该捕捉这种主客的“交响”情境。
他在信中说:“故园的荒丘我们要表现它,因为它是美的,因为它与我们作了交响(corr espondance)”,故园荒丘的“振律”,正响在“我们的神经上”。实际上,强调主体心志和感受与客体性状的交融。
②认为诗的本体构成应是内心的“最高真实”,是“内生命的反射”,“潜在意识的世界”,“是内生活的真实的象征”。
③诗表现的对象,应是“一般人找不着不可知的远的世界,深的大的最高生命”,“暗示出无限的形而上学的感”。要在这种神秘的世界中寻求“灵魂的安息”,简言之,诗应表现主体对生命、对人生、对世界的哲理感受。④诗给人的感觉应该是朦胧美。
诗的“旋律的波”、“声音”、“光线”、“情肠”统统应该是让人朦胧莫辨,从欣赏者的心理感受角度,提出诗美的要求。本文包含许多有价值的思想,但表述多从感性出发,其概念、判断缺乏严格的逻辑和明晰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