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误置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27页(880字)
英国批评家罗斯金在1836年出版的《现代画家》第三卷中最早提出的术语。
这一术语被解释为生物或人类把自己的主观感情胡乱强加于无生命的自然界之上,因而是一种“误置”。但是,“如果诗人感到大自然具有其本身固有的生命和动情力,而不是人为地强加的,那么,诗人就没有犯感情误置的错误,因为他本能地感觉到了上帝的存在”。在罗斯金看来,人可以被分为四类:第一类人极其冷静地看待人和自然,毫无激情,因而他们对自然的态度也不受干扰,他们属于“非诗人”的行列;第二类人情感胜过理智,他们属于第二流诗人;第三类人既有坚强的理智又有激越的情感,并能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他们堪称第一流诗人;第四类人感到世界浩瀚,理智难以穷其究竟,因而转向非理性的表达方式,他们属于预言家一类人。在这些人中,第二类人和第四类人经常滥用自己的感情,给各种事物投上浓厚的主观色彩,甚至对不值一提的东西也无病呻吟,将感情胡抛乱置。
由于第四类人本身有理智,只是不愿使用罢了,所以,因理性不健全而常常陷入感情误置的就只剩下第二类人了。由此可见,罗斯金的感情误置说实际上是一种作者类型研究。在各个时代的思想潮流的不断变化之中,感情误置被不同的文艺批评流派改头换面。有一些现代文学批评家接过这一概念,却将它的立足点作了一个“哥白尼式”的转换,从作者角度移向了读者的角度。他们认为,感情误置是一种手法。
这种手法不是用来暴露作者心理状态的方式,而是读者借以产生特殊效果并获取独特感受的技巧。
读者将自己的各种主观感受、内在情感主动地投入(即故意误置)阅读活动,使本文灌注个性精神并充满生命色彩,从而更深切地体验文学作品中所描写的各种事物的奥秘和它们之间的细微差别。这样,本来是略带贬义色彩的概念变成了褒义的概念。
在他们看来,文学不是传达关于非生物界的真理的工具,而是传达关于人类生活经验的真理的手段,感情误置正是获取后一种真理的最佳途径。因此,用是否合乎逻辑性和准确性的标准来衡量并指责感情误置是不恰当的。显然,这些文学批评家赋予“感情误置”这一概念的新的内涵,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