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和卷入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17页(625字)
描述接受过程中接受者心理活动的术语。
所谓“距离”,即接受者与接受对象之间的心理间隔。“距离”说最早萌芽于德国美学家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后由瑞士的心理学家布洛明确提出并完善。布洛认为,在审美接受过程中有一项重要原则,就是接受主体与接受对象之间的心理距离。这种心理距离特指一种态度,即把从对象上产生的感受和主体自我分离开,同时把客体对象放到实用的需要和功利目的的考虑之外而得到的。
主体成为孤立的超出物外的审美主体,审美对象也成为绝缘的与主体无关的对象。在“距离”说中有两个理论支点:一是抛开功利实用;二是“度”的掌握。
所谓“度”,即适度和限度。审美接受者欣赏对象时,既要脱离功利和实用观点,把它看成一种超然的纯形式,又要看到它的“物”的属性。
太远了,纯形式会消逝;太近了,“物”的属性又会唤起功利和实用观点。
因此,要保持适度的心理距离。所谓“卷入”,即接受者投进接受对象的怀抱。这是移情说的主要内容。
“移情说”代表人物里普斯认为,在审美活动中,接受者是靠把自己的生命和情感移入对象之中,使之具有人的思想、情感、意志、内心活动等,从而达到共鸣,产生审美愉悦的。“距离”说和“卷入”说从各自的角度都道出了艺术接受中接受者心理活动的特征和奥秘。在任何接受活动中,适度的距离和适度的卷入都是不可缺少的。
尽管此两说一个强调接受者与接受对象的关系,一个强调接受者的内在体验,它们从不同角度丰富了人类的艺术接受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