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安定性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08页(445字)

根据实验审美心理学的研究,部分和整体的和谐可能映现生命力的协调,而由这种协调所产生的安定感可以产生审美的快乐。

部分和整体的和谐是美感的一个重要因素,它源自事物本身的合乎规律的过程。按照黑格尔的看法,“和谐一方面见出本质上的差异面的整体,另一方面也消除了这些差异面的纯然对立,因此它们的互相依存和内在联系就显现为它们的统一。”(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审美的这一特点和人自身生命力的存在形式有内在而又奇妙的关系。人作为一个高度和谐的造化物不仅外在地体现为黄金分割的形体关系如整体与较大部分之比,等于较大部分与较小部分之比;而且也内在地具现为部分和整体的和谐,科学研究表明,人在愉悦时的诸心电波之比也吻合黄金比。从人的行为动作到生理-心理节律,一切都是和谐和由此而生的安定有序。不仅人本身如此,人的群体构成——社会的生存和发展也趋于和谐。在广义上说,审美的安定性原理实际上是对人的存在、人的本质力量的微妙、曲隐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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