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264页(522字)

亦称价值观念,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关于客观事物价值的观点和信念,它与个体对客观事物效益、意义的评价直接相联系,其核心是作为衡量事物价值之基本依据的价值标准。

个体以一定的价值标准,进行一系列的价值评判,确立各种价值的主次地位及大小等级,逐步建构成完整的价值体系,价值体系的形成,标志着个体的价值观念趋于稳定和成熟。价值观的稳定性与成熟性并不排斥它的差异性,即使在同样的民族、社会和阶级,个体成员对客观事物的意见、态度和行为也会产生一定的差异。

影响价值观的因素主要有主体需要、历史因素、认识水平、文化素养等,价值观会由于这些因素的变化而逐渐发生变化,所以,在社会历史变革时期,人们常常着力建构新的价值体系,并由此产生新的价值观。

文学艺术从本质上是一种表达着人们审美观念的价值活动,作家、艺术家进行艺术创作,也是在进行价值的建构,而且,作为价值和意义的建构者,他们比一般人更直接地关注着生命的价值和意义,体验到社会的价值匮乏与缺失,具有着独立、超前的价值观。在艺术创造活动中,他们积极改造、变革旧有的价值观念系统,把自身的价值观倾注、显现在艺术作品中,并通过艺术鉴赏来改造读者以至社会的价值观念。

上一篇:信仰 下一篇:乐感与德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