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生态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85页(856字)
指人类精神在一定环境中的存在状态及其与所处环境之间因相互作用而呈现的运动、变化过程。
“精神生态”这一概念曾由鲁枢元提出。他从文艺心理学的研究出发,认为文艺心理学的学科建设必须重视人的生存状态。但是现实存在着的人,不仅仅是一种生物性的存在,也不仅仅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同时,也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人类生活其中的这个地球上还存在着一个流动的、变幻的空间,这个空间是由哲学、艺术、宗教等精神性的东西构成的。因此,在自然生态、社会生态之外,还有一个精神生态层面的存在。“精神生态”,是指人与其自身的相关系统,人的心灵与人的肉体,人的心灵与人的处境,人的欲求、意向、理想、信仰,与人的历史性存在、现实性存在之间的冲突与和谐。作为一个相对闭合而又独立自足的能量系统,它不断地在自身内部和外界环境的刺激中获得能量的来源,并且由于精神系统内能量的转移和重新分配,人类的精神生态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精神生态”的提出有它的现实基础。随着物质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精神领域出现了生态失衡,即重经济而轻文化、重物质而轻精神、重技术而轻感情的倾向。
因此,有必要确立和高扬人的精神价值,认定精神不应该只被作为理性的工具,它本身也可以成为生活的意义、奋斗的目标和幸福的源泉。
精神生态与文学艺术的关系是密切的。因为精神生态的要求,是文学艺术活动的基因。在人类整体的生态系统中,文学艺术与哲学、宗教一样,它的位置是在精神生态的层面上。
因此,一切文学艺术家的作品都不同程度地以其同时代人的精神生态作为作品的底蕴、深层内容和终极指归。文学艺术以自身的独特形式关心着人类的精神生态,并且它自身就是精神生态存在形式的外在显现,是其存在状态的具体表征。
文学艺术家与常人的不同之处即在于,他对人类精神生态的敏感与自觉以及他们赋予精神生态运动以具象形式的创造力。因此艺术创造和精神生态是同构的,精神生态的研究必须关注艺术的价值;而艺术家的创造也应该合于人们精神生活中的最高需要,不断改善人类的精神生态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