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75页(234字)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作家,指在一切人文领域的写作方面取得较高成就的人,包括在文学艺术、哲学、政治、经济、历史、法律等方面的写作获得突出成就的人。狭义的作家,则指那些在文学创作方面取得较高成就的人。文学写作是一种生命存在的方式,一种凭语言来表现世界,创造世界的复杂的精神劳动。所谓作家,就是那些以写作为主要生存方式的人。作家不是一般的职业称谓,也不是凝固不变的社会身份,他以作品来证明自身的存在及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