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境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48页(398字)

中国古代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学理论。

意境指艺术家在审美创造中运用独特的艺术手法,遵循自我的审美理想,在文艺作品中创造的一种主观之情与客观之景物、环境水乳交融、物我两忘、虚实相生、意蕴丰富,能表现宇宙万物生机、揭示人生生活哲理、抒发作者思想情感,并可引发欣赏者联想和想象,超越事物(或对象)的具体形象而余意无限的某种审美空间。“意境”一词的思想内涵可远溯至先秦之诸子哲学;但“意境”作为一种境界则源自佛教东入及佛经之翻译。如唐代释道世《法苑珠林·摄念篇》中就有“意境界”,“意境”一词见于此。

“意境”作为一个美学范畴见于唐代王昌龄《格》“诗有三境”:即“物境”、“情境”、“意境”。

至明清时期,意境话语普遍运用于诗词的批评品鉴中,也用于绘画、戏曲、园林等艺术门类的评论之中。以“意境”论各类艺术,是中国古典文艺批评中最具生命活力和审美内涵的范畴之一。

上一篇:美感三层次说 下一篇:自由象征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