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则鸣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35页(621字)
唐代韩愈提出的有关创作心理动力的一种理论观点。
见于他的《送孟东野序》:“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人之于言也亦然,有不得已者而后言,其歌也有思,其哭也有怀。”韩愈认为,遭遇不平引起的心理冲动是激发创作的动力。他体会忧愁怨愤的情感和文学的关系更密切,故在《荆潭唱和诗序》中,他特别强调:“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其说突出作家主体心理在创作中的功能和作用。“不平则鸣”,就是外界事物之变在作家主体心理中所引起的情绪反应的投射和外化,亦即外界客观世界的变化对文学创作起到了触动引发作用。它包含了主体心理活动在文学创作中的调节、制约、整合等重要内容。
外界事物变化引起主体内心的“喜怒窘穷,忧悲愉佚”等复杂情绪,这故然是由外在事物的本身特性所引起的,但更主要的则是作家主体内在心理活动所决定的。一方面这种“不平”不断地调整和修正作家的心理结构,另一方面也通过对这种“不平”的鸣放,使内心情欲达到宣泄和新的平衡。“不平则鸣”说是对司马迁的“发愤着书”说的继承,拓展了文学表现的领域,从作家主体的心理活动这一独特角度接触到了文学和人的生存际遇及人类命运这种文学艺术的本质问题,突破了儒家把文学看作是节制读者性情手段的观念,从而在客观上显示了实用主义文艺观向表现主义文艺观靠拢的趋向。“不平则鸣”说对后世很有影响,宋代欧阳修在该说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诗穷而后工”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