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情感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72页(516字)

人在审美感知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心理反应,它可以是一种特定的情绪态度,也可以是一种忘言的怡悦状态。

在美学史上,曾有许多人对审美情感的发生作出解释,具有代表性的有客观说、移情说和“格式塔”理论。客观说认为,主体之所以在审美感知过程中产生特定的情感,完全由审美对象自身的结构性质决定。一首乐曲如果速度缓慢,声音低沉,这首乐曲便是悲怆的,不因人在倾听这首乐曲时所携带的不同心境而改变。

移情说的理论与此针锋相对,其代表人物里普斯等人认为,客观审美对象之所以具有情感性质,是主体的主观情感投射的结果。

人具有一种“内模仿”能力,通过这种“内模仿”,人把自己假想的动觉经验以及由此引发的情感经验一起赋予外物,从而达到一种物我交融的境界。外物在这里只是主体情感的诱因,一种无意义的信号,不具有决定因素。

格式塔学派的观点可以说是以上两种理论的综合与发展。其代表人物阿恩海姆等人认为,审美情感产生于物理世界与心理世界的异质同构。

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对象与主体的主观心态在这种同构中趋于融合,在某种程度上,审美对象与审美主体可以被看作是在进行一种活动,这种活动在主体心理中产生的兴奋状态,就表现为人的审美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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