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志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7页(650字)

指人的有目的、自觉地支配控制和调节自身行动的心理过程。

具有以下特点:其一,它是人类特有的有目的的、自觉的活动。人自觉到自身的目的,并根据预定目的去执行计划,朝着一定方向调节自己的行动,这就是意志的作用。其二,它是受意识能动地调节支配的活动。意志是内部的意识事实向外部动作的转化过程,是主观见之于客观、观念付诸行动的过程。没有对行动的组织和控制,就没有什么意志行为可言。其三,克服内部和外部的困难是意志活动最重要的特征。

那种轻而易举地实现某种目的而不能充分表现出人的意识的能动性的活动,不被人们称为意志活动。围绕意志活动的本质问题,长期以来在心理学和文艺学领域产生了激烈争论。

行为主义根本否认意志的存在,认为人的活动完全是被外界刺激所决定的,把一切活动归结为“刺激——反应”的简单模式。否定了意志活动的存在,也就从根本上否定意志对人的心理和行为的调节作用,否定了意识的能动性。这一观点以美国行为主义心理学家创始人华生为代表。另一种见解是唯意志论,认为意志活动是一种无意识的冲动,是一切有机体的生命本质,从而过于夸大了意志作用的范围,歪曲了意志的本质。

如叔本华的生命意志主义,即认为生存意志不仅是人的本质,而且是整个世界的基础,宇宙间的一切都是自我的生存意志的外化或创造物,从而否认了人的意志的社会制约性。大量研究表明,文艺创作活动发生在有意无意间,我们既不能抹煞主体意志在营构艺术世界时的重要作用,又不能把这种作用夸大到可以摆脱一切社会文化传统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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