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籍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38页(687字)
【生卒】:210—263
三国魏名士、文学家。“竹林七贤”之一。字嗣宗。陈留尉氏(今属河南尉氏)人。曾任从事中郎、东平相、步兵校尉等职,故世称“阮步兵”。博览群籍,尤好《老》《庄》,纵酒谈玄,蔑视礼法,与嵇康齐名。有《咏怀》八十二首。原有集,已佚。后人辑有《阮步兵集》。有《乐论》一篇,专论音乐心理学。认为:“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合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昔者圣人之作乐也,将以顺天地之性,体万物之生也。”阮籍将音乐的本体归结为“和”。所谓“和”,就是“自然之道”,就是“顺天地之性,体万物之生”。阮籍论音乐之“和”,一方面继承了先秦《乐记》“大乐与天地同和”的传统,同时也强调音乐的“道德平淡,故无声无味”,使他的音乐心理学思想具有了玄学色彩。儒家乐论的“和”,是一种伦理境界、纲常秩序,而阮籍乐论的“和”,最根本的特征,是超越伦理层次之上的无欲无味的玄学境界。阮籍在他的《清思赋》、《咏怀》、《达庄论》等作品中,对这种玄学境界有着充满诗意和哲理的描绘。阮籍在《乐论》中,还谈到音乐的自然之“和”,给主体带来的心理快感和精神愉悦:“乐者,使人精神平和,衰气不入;天地交泰,远物来集;故谓之乐也。”音乐能带给接收者心理上和精神上的快乐,首先是因为“八音有本体,五音有自然”,这种自然之音,“其声平,其容和”,并能“导之以善,缓之以和”;其次,自然之音是无味无欲的,“无味则百物自乐”,无欲则使人“心平气定”;再次,自然之音超越于具体的情感(或哀或乐)之上,而上升为“通天地之气,静万物之神”的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