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稽感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23页(607字)

滑稽是喜剧的类型之一,其特点是混淆美与丑的界限,以丑的形式表现美的内容,或以美的形式表现丑的内容。滑稽感是对生活和艺术中的滑稽现象的感受,其主要特点是:①从鉴赏对象看,滑稽感是对于对象的不协调的感受。产生滑稽感的不协调是各种各样的,如京剧《女起解》中崇公道把自己的竹杖给女囚苏三拄着,自己却拿着禁锢囚犯的沉重枷板,这是身份与其行为的不协调。果戈里《钦差大臣》中的市长和市政官员是丑恶的,却装做廉洁正派,这是现象与本质的不协调。《史记·索引》中讲的“滑,乱也,稽,同也,以言辩捷之人,言非若是,说是若非,能乱同异也”,这指的是语言、思维上的不协调。这些不协调造成了滑稽感。②从鉴赏主体的心理要素特征看,滑稽与理智有更密切的关系,这与优美感、崇高感有所不同。柏格森认为通常伴随着笑的乃是一种不动感情的心理状态,滑稽诉之于纯粹的智力活动,这尽管过于偏激,但在喜剧中理性感确实更为突出,人们主要是通过理解来欣赏滑稽的。因为人们在开怀畅笑之前,必须看穿滑稽现象的内涵和矛盾,否则就不会产生滑稽感。③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看,滑稽感产生于这种情况中,即主体高于客体,主体意识到自己比对象优越。霍布斯在他的《论人类情感》一书中指出,人们之所以见到滑稽的事物而发笑,主要是由于发笑者在精神突然发现自己比可笑的对象优越,他认为笑的特征就是“一种突然的荣耀感”。这虽不够全面,却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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