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反应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501页(640字)
指人们由于某些原因造成人格在发展和结构上与正常状态发生偏离,在没有认知过程障碍或没有智力障碍的情况下,出现情绪反应,动机和行为活动的异常。变态反应是与常态反应相对而言的,有的心理学家把常态界定为健康状况、平均状况、理想状况和适应过程等四种意义,反之则是变态。变态反应者对于事物往往反应过于敏感,从而造成严重的身体失调和心理反应失调。这种人常常难以正确估价社会环境对自己的要求,难以对周围环境刺激作出恰如其分的反应,其反应不是过分就是不足,而且倾向于病理性反应。因此,他们常常与周围的人,甚至是自己的亲人发生冲突;在生活和工作中不能和同事友好相处,对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义务感,经常玩忽职守,甚至超越社会伦理、道理的规范,表现出扰乱他人或危害社会的行为,以至无法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变态人格往往不适应社会现实而转而关注自己的主观反应,因而,有变态心理的人往往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精神创造的能力,并且其创造带有强烈的反社会倾向,这种现象在艺术家中广泛存在,许多艺术家都属于这种情况,如莫里哀、福楼拜、卢梭、叔本华、莫扎特、舒曼、贝多芬、波德莱尔、司汤达、莫奈、海涅。一般地说,在文学接受中,具有变态人格的人,往往不能像常人那样主动地适应艺术对象,从而不能理想地欣赏和获得审美愉悦。但病理心理学家认为,由于艺术欣赏可以宣泄平复郁结在病人身上有害于身心健康的情结,因而,文学接受中的变态反应恰恰是导向接受者走向现实生活中的常态行为的一条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