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想作者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477页(570字)

文学接受心理学术语。指读者在阅读活动中通过对文学作品审美欣赏而设想的作者。它意味着亲自拿笔创作的那位作家,与人们从作品中反向推测而感知的那位作家之间存在着明显的错位,两者并非是恒定的、合二为一的关系。在作品中出现的叙述主体与作者的关系,也能通过拟想作者这个概念而得到明确的分类。在传统小说中,作家不时地直接闯入作品,直接呼唤读者的情绪和感情。叙述主体就是作者,是完全叠合的,拟想作者和作家,和叙述主体之间没有空间距离。而与这种情形相对立的,则是叙述主体与作者是完全相悖的。人们只能从叙述主体的反面去感受作者的观点、心理和形象,这时的拟想作者与叙述主体距离较大,而这时作者则与拟想作者是重合的。第三种情况是作品选择作品中人物的眼睛为视觉空间,一切都被局限在他的感知范围内,这时叙述主体与作者是分离的,人们这时所感知的拟想作者则与两者既有错位,又有交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小说采用了多种视角,多种人称叙述。作者与叙述主体间的关系是不确实的,混淆的、甚至是模糊的。这时拟想作者与作者、叙述主体之间就会出现多元对位交错的复杂情况。需要读者通过对整个作品作宏观把握、进行多次心理感受,才能将之剥离出来。拟想作者是通过读者阅读在幻觉和顿悟中,通过对作品的艺术感知而成形的,因此不免带上一些个体性和推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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