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心理阈限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468页(682字)
“阈限”是一个心理学名词,它的本义是外界刺激物作用于有机体,进而使人发生某种反应的最小强度。在艺术接受活动中,也有一个阈限问题,即一部作品的内容或形式在特殊的时空环境中引发接受者进入接受过程的最低信息量。所谓“心理阈限”,表面强调的是接受主体的作用,其实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从本文(或原作)方面说,一部艺术作品是否能提供足够新颖或足够密度的刺激信号,是接受心理阈限的基础。例如作品在意象、意蕴、样式、甚至包括标题制作等因素上是否有独创性,在故事的曲折、跌宕、线索交织等因素上是否复杂,是否勾人魂魄,都是能否抓住接受者心理的关键环节。那些标题陈旧,意象呆板,意蕴肤浅,情节毫无新意,拖沓冗长的作品,只能让人倒胃口,昏昏欲睡,根本无法达到接受心理阈限的水平。从接受者方面说,他的心理定势,当前最迫切的需要、接受动机,以及潜藏在期待视野中的各种预测因素,也是构成接受心理阈限的成分。在特殊的时空环境中,受特殊心理定势、需要、动机和期待视野所制约的接受者,对于作品所注目的方向是不一致的,因而,有些在刺激信号的新颖和密度程度上达到接受阈限的作品,也不一定能引起接受者的注意。例如,在人声嘈杂、环境污浊的火车车厢,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受读者青睐的程度不一定比得上一篇通俗“凶杀”小说。另外,在政治高压、艺术凋零的时代,有些在正常状态下难以进入接受阈限的作品却可能红极一时。例如“文革”期间的“八个样板戏”。由上看来,接受心理阈限是一个由作品、接受者和特殊的时空环境所影响的变动概念,很难从客观上用理性规定出绝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