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喻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427页(662字)
隐喻的传统含义一般是指,借用一种人们更为熟悉、更明显或更形象的符号,来表达另一种思想,前者一般称之为“喻体”,后者称之为“本体”,两者之间的联系是基于某种“相似性”。关于隐喻的研究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方式,也可以把它视为隐喻研究的几个不同的阶段:①修辞学研究。这种研究是最传统的方式,主要按照某种标准对隐喻的各种形式进行分类,特别强调联系本体和喻体的句法结构的重要性、本体与喻体之间的关系的性质、以及隐喻的句法和词汇形式等。这些研究也同时着眼于隐喻的确定的社会心理背景、以及历史性形态。②语义学研究。这些研究起源于“本义”与“转义”的二分法,兴趣在于为什么使用隐喻?怎样构成隐喻?以及什么是使用隐喻的目的等问题上。这些问题涉及到“真理”的传达、语言的多义性,心与物的关系、以及隐喻与寓意、拟人或象征的界限等问题。③“本体论”研究。自从浪漫主义诗学提出语言的“创义论”功能,隐喻研究中的这种倾向就变得重要起来。隐喻研究不再只是语言学家的事,甚至也不只是诗学的问题,许多重要的哲学家致力于语言的这种创造性功能的研究,赋予隐喻多种功能和意义,如揭示不可知的或无意识的心理世界(弗洛伊德和荣格),重新描述现实,综合不同的事物(里科尔),分解词与物(福柯)等等。隐喻由于文化传统、时代和理论形态不同而部分地改变其界限、形式及意义。在中国文化传统中,自《诗经》始,它是以“比兴”的形态存在于民间诗歌、民间习俗、宗教庆典以及教化作品中。也许较之西方的隐喻更深地扎根于民族心理和民族土壤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