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流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67页(596字)

西方心理学史和文艺心理学史上一种理论。“意识流”这一概念最先由美国心理学家和实用主义哲学创始人威廉·詹姆斯所提出。他认为思维活动是一种流动变化的状态,意识既不是割裂的,也不是串联如链的,而是处在一种整片的流泻状态,称之为“思想流”、“意识流”或“主观生活流”。这种意识流有五个特点:(一)是个人内心独有的;(二)处于永恒的变化之中;(三)是连续不断的;(四)同独立于思想之外的对象相对应;(五)对于对象有选择性。每个人根据自己的选择从连续的意识流中截取出他所注意的部分,就构成他自己的经验世界。这一理论认为人的意识中有很大部分是无逻辑和非理性的潜意识,在特定的时空,这些潜意识会显现出来和现在的意识交织在一起,使过去、现在、将来在意识中交叉,现实与幻觉重叠,出现很大的跳跃性,因此构成新的时间感。法国哲学家柏格森强调并发展了这一时间感,提出了“心理时间”的概念,认为按照心理时间观念,可以打破固定时序,使过去、现在、将来在心理上重新组合。其后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又发展了詹姆斯关于非理性无意识的观点,他肯定了人的潜意识的存在,认为它们是人的生命力和意识活动的基础。弗洛伊德提出一整套心理分析的理论促进了意识流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意识流理论对文学产生了极为复杂和深远的影响。为西方作家表现现代社会、现代人心理、复杂的环境和人性提供了恰当的方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