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58页(1305字)
印度传统美学理论。“味”是印度古典主义美学思想最核心的概念。梵文rasa(拉斯)最早的含意是指某种物体渗出、滴下的汁液的机能也就是我们现在一般所理解的各种食物本身所具有的味道。公元前1500年左右的古代文献《梨俱吠陀》中基本取此意,在这里,“味”基本是指客观事物本身的属性,是供人类品尝的对象,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古代印度人对美感体验的理解,这种最原初的“味”逐渐被加上了各种所有格词缀而对其内含加以了某种限定或扩展,从而使其从一般物体的客观属性向某种特殊的审美状态或审美结构的概念转化。在公元前4世纪的《波你尼经》中,“味”开始具有某种“德”的属性,实际上是在物体的自然属性中加进了人类主体的某些情感因素,使“味”具有某种与人类主观相联属的伦理学内含。而在公元前2世纪的《大疏》中,“味”更向精华、趣味,心境、情调、享受等主观方面转化,此时古代印度人已离不开主观情感来谈“味”了。然而导致“味”正式成为古代印度一个美学范畴的是成书于公元2至5世纪的一部古印度戏剧学着作《舞论》,其作者为婆罗门教圣者婆罗多,在世年代不晚于印度诗人迦梨陀娑(约公元4至5世纪)。此书共39章,主要论述戏剧主题的情感价值及其在舞台上的实际表现,指出戏剧的本质就是要给观众愉快的情感经验,于是,《舞论》借用了传统“味”的概念,并对其美学内含进行了规范和整理。《舞论》第6章即《味经》,其中把戏剧总体的审美情感基调归为8种“味”,即艳情、滑稽、悲悯、暴戾、英勇、恐怖、厌恶、奇异等。(公元8世纪的乌德帕塔在8味后又加了第9种“寂静味”,其后还增加了第10种“慈爱味”),很明显,“味”已完全成为与人性情感相对应的审美范畴了。当然,这里的八味主要还是分析演员或角色的情感状态,相对观众来说,舞台表演提供了人们品味的各种情感,它是外在的,而同时,“味”在此也包括了观众的品尝行为,即观众灵魂与肉体的活动,外在的情与内在的品相结合才是“味”论的完整内涵。为了更完整细致规范戏剧表演的情感状态,《舞论》等7章进一步归纳出与8种“味”相对应的49种“情”,并指出每种“味”皆产生于某些“情”的结合,这些“情”就像佐料一样产生出某种综合性的“味”来。如果说“情”更多的是指某种个别感受到的外在的东西,那么“味”实则更多是指审美主体某种综合的情感品味过程的效果,因此,《舞论》实际上已论及了审美主体的心理活动和审美感受,把“味”视为了观众经过概括后的感情之结果。当然这种审美心理的分析,在后来印度中世纪的美学家们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探讨和发挥,并与“韵”论组成诗学的一对相应审美概论。公元9世纪阿南达瓦尔丹在诗学着作《韵光》中把“韵”视为由字面意义看不出来而合起来又可以领会的另外的暗示意义,认为“韵”是诗歌的灵魂,是通过语言的独特形式,如“装饰”(修辞)、“德”(性质)、“风格”(程式)等而表现出的某种超越语言表面意义的暗示内容。实际上这种“韵”更多的是由审美主体的心理联想构成的,而味”则进一步被理解为是这种“韵”的灵魂。由于“韵”本身偏向审美心理范畴,因此,此时“味”论的心理学色彩就更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