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性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60页(574字)

指渗透在一个民族文化中的基本成分,是某个民族内部一以贯之的文化精神。民族文化是民族性格得以形成的内在基础,起重要作用的还有自然环境。民族文化对其个体成员性格施加的影响是专断的,其价值标准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力量,迫使个体成员接受它的观念,从而形成自身的性格。这种在民族文化影响下所形成的性格在整个民族中构成一个为大多数成员共有的、反复出现的心态和活动方式,对这种心态和活动方式的背离,常会被视为异端,受到社会的排斥与攻击。心理学家认为,社会中的个体有一种普遍的从众心理和服从心理。弗洛姆把这种从众和服从心理追溯到人类早期的“恋母情结”上,认为思想、言语、行为上附和于大众,使人获得一种回归母体的安全感。因而接受本民族流行的各种观念与行为方式,是个体的一种内在心理欲求。这样便使民族性格具有一种稳固性。但是,由于文化的变异以及民族中一部分个体的不断反叛,民族性格又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的。民族性格对作家的创作产生十分强烈的影响。不少研究者指出,一个伟大的作家往往是一种民族精神的象征。没有哥萨克民族的粗犷强悍、酷爱自由精神,就不可能产生肖霍洛夫的《静静的顿河》;没有中国先人追求逍遥自适、超脱旷达的庄禅精神,也不可能产生陶潜、苏轼等人的作。而一个作家及其作品所携带的民族性格,又往往正是其不朽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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