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10页(1526字)

中国古代心理美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涉及哲学、美学、文艺学、心理学以及生理学诸多领域,具有美的本质、艺术生命、精神力量、作家气质个性、美感心理以及沟通主客体世界的交感联系等多重涵义。气的本义是流动于空中的无定形之物。《说文》曰:“气,云气也。”气的概念最早见于《国语·周语》记载西周末伯阳父言:“夫天地之气,不失其序。”古代哲学以气表示一切事物的原始基质和运动着的物质存在,可称“元气”论。《管子》说“生者以其气”,视气为生存的条件,又说“精也者,气之精也”,认为精神亦由气生。《易传》也说:“精气为物。”《庄子》亦云:“通天下一气耳。”《淮南子》进而说:“气者,生之元也。”东汉王充《论衡》曰:“天地合气,万物自生。”宋代张载认为“太虚即气”(《正蒙》)。明代王廷相也说:“物虚实皆气,通极上下,造化之实体也。”(《慎言》)均把气看作一切有形无形物质存在的本体。“气”又指一种主体精神,如《孟子》“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则是论人格道德修养。自曹丕提出“文气说”,气便成为审美与艺文理论中经常运用的概念术语。大致有以下三方面涵义:其一,“气”是艺术的本源与动力。如钟嵘品序》:“气之动物,物之感人,故摇荡性情,形诸舞咏。”《文心雕》:“阳气萌而玄驹步……天高气清,阴沉之志远。”又说:“气以实志,志以定言。”都是讲自然元气是万物生长运动和文艺产生的本源。袁准《才性论》说:“物何故美?清气之所生也;物何故恶,浊气之所施也。”既言美由气生,可见气并非纯客观的外物,而有主客体间感应联系的因素。殷璠说:“文有神来、气来、情来”(《河岳英灵集序》)。其中“气来”指一种自然生命力的感应,它是文学发生的动力。其二,“气”是作品中灌注的作家的个性气质。《乐记》曰:“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曹丕提出“文以气为主”(《典论·论文》)。《文心雕龙》说:“慷慨以任气。”钟嵘《诗品》也说:“仗气爱奇,动多振绝。”所谓“气”,都是指艺术家的精神气质、心理个性与其生命的活力。故论文常以逸气、浩气、廊庙气、脂粉气等评价作家个性。曹丕“文气说”将主体的性灵与创造力提到关键位置,表明了文学的自觉。实际上作家的气,乃由主客体感应而来,他说“徐时有齐气”,就因为徐是山东人而感染地方特色。他感到“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唐李德裕也讲:“文之为物,自然灵气,恍惚而来,不思而至。”(《文章论》)艺术的感应是自然发生的。作家的功夫则见于“养气”,刘勰《养气》篇言:“吐纳文艺,务在节宣,清和其心,调畅其气。”苏辙认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上枢密韩太尉书》)。所谓养气,包括艺术修养、心境调节、生活涵养等方面。其三,“气”是一种美感力量,是读者感受到的作品中的艺术生命力。南朝谢赫《古画品录》以“气韵生动”为论画六法之首。钟嵘《诗品》引袁嘏语“我诗有生气”。杜甫咏画“元气淋漓障犹湿”(《奉先刘少府彩画山水障子歌》)。司空图《诗品》:“生气远出,不着死灰。”以气论作品,内涵丰富。其基本涵义是指作品中蕴涵的艺术生命力,是使读者获得审美感应的艺术魅力。有“气”的作品才有活力,才有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故明代谢榛说:“诗文以气格为主。”(《四溟诗话》)清代方东树说:“诗文以气脉为上。”(《昭昧詹言》)上述气之间又彼此相连,无论客体自然之气、主体才性之气、作品感人之气,都在审美感应中交流融汇,实为一气。古代文论家以“气”论文谈美,是因其既有实在性、模糊性、变易性、灵性,又多样统一于自然本原性。它又衍生出诸多复合概念,如神气、骨气、气韵、气象、气势等,成为内涵最丰富、使用最广泛的审美范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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