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致四川省政府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840页(1649字)
【事件内容】:
四川省政府,三十六年2月6日建秘字第一二三号暨附件均悉。案经交据交通部拟具办法两项:(一)四川省政府既未能依照原议拨付增股之国内工款半数,惟有由中央尽量拨款修筑完成。至战前川省府及中国建设银公司投资股本,拟俟成渝线完工通车后,再行详细清算。(二)四川省政府及中国建设银公司战前投资股款,现时即由中央拨款偿还,将成渝路完全归国有。请择一施行。等情前来。除以“成渝铁路为西南交通动脉,应早日完成,即由国家建筑,照预定计划积极进行。四川省政府及中国建设银公司战前投资股款,由该部与财政部洽商办法,另案呈核”等语指复并分行外,特抄发交通部致本院秘书处原函,电仰知照。
抄发交通部原函一件
案准贵处本年3月1日服四字第一〇四〇二号交议案件通知单,以四川省政府转送省参议会对于本省应负担成渝铁路工款二百六十亿元集资办法案审查意见请核示一案,奉谕交交通部核复。通知过部,并抄发原呈检附原件全份。
查成渝铁路为西南交通枢纽,民国二十五年由前铁道部四川省政府及中国建设银公司合组川黔铁路特许股份有限公司,开始筹筑。原定股本国币二千万元,计官股九百万元,铁道部及四川省政府各占半数,即各四百五十万元;商股一千一百万元,由中国建设银公司向十九家银行募集。并由前铁道部会同川黔公司暨中国建设银公司之协助,与法国银行团商订合同,由法方供给成渝线全部筑路器材,并借垫一部分现款,共合当时币值国币三千四百五十万元。该路于二十五年开始筹备后,因地价问题延至二十六年二月动工。计实收股款,铁道部及四川省政府各四百五十万元,中国建设银公司七百四十万元,总共一千六百四十万元。法银团实际垫付料款约计三一〇六六九〇五法郎及五九五〇〇〇美元。抗战军兴,长江航运阻断,法国银行团亦未能履行合同源源供应筑路器材,惟仍集中全力将渝内段艰难工程完成大半,三十一年以后,料款告竭,路工中辍。
抗战胜利以后,政府鉴于成渝路对复兴建设之重要,首先筹划复工。当由本部与四川省政府及中国建设银公司三方面代表在京会谈,建议下列各原则:(一)继续川黔铁路公司组线;(二)复工材料约共需美金一千六百余万元,拟向法方交涉继续供应;(三)按二十五年5月物价估计,完成成渝线尚需国内工款五百二十亿元,因商股资力不足,未能继续投资,改由交通部(继承前铁道部业务)及四川省政府负担各半,作为增股;(四)原官股商股按照物价变迁情形,详细估计升值;(五)中国建设银公司放弃经理权;(六)材料运输洽由民生公司特价担任;(七)全线工程定两年完成。三十五年度,部、省协定各拨三千亿元。本部业于是年10月如数拨产,该路乃获于11月正式复工。四川省政府部分则迄未拨到。本年度,本部建设费项下奉准列有成渝铁路建筑费国币三百九十亿元,兹正按月分期拨付,迄目前止本年度共已拨一百七十亿元,因之该路工程得以继续推进。四川省政府方面,本年度仍迄未拨到任何经费。在现时地方财政支绌之时,固自有其困难之处,但明年度工程进行当益紧张,而物价波动势犹未已,需款必较本年尤巨,川省府恐将更难筹拨。
查成渝铁路为西南交通动脉,关系国计民生甚巨,亟应集中力量早日修筑完成。除外料供应本部正与法国银行团商订新合同并将合同草案另案呈院核示外,国内工款亦宜及早筹划。兹谨拟具方案两种如下:(甲)四川省政府既未能依照原议拨付增股之国内工款半数,惟有由中央尽量拨款修筑完成。至战前川省府及中国建设银公司投资股本,拟俟成渝线完工通车后,再行详细清算。(乙)四川省政府及中国建设银公司战前投资股款,现时即由中央拨款偿还,将成渝路完全收归国有。以上两项办法,拟请院示择一施行。如何之处,相应函复。敬请查照转陈鉴核示遵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