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长王正廷致英国驻华公使蓝普森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743页(1317字)
【事件内容】:
查贵国政府曾于1922年12月间宣言英国部分庚款余额,嗣后将用于中英互有利益之事业。兹本部长深望贵国政府,即将1922年12月1日起应付之庚款全数,交还中国政府管理。
此款实行交还以后,中国政府对于该款拟参酌1926年中英咨询委员会报告书内之大意处理之。该项报告书内之大意,当使下述之董事会加以注意。然中国政府以为第一步宜以该项庚款之大部分作为基金,以便日后充咨询委员会报告书内所称教育事业之用。而自中国政府视之,关于设立基金最有利益之计划,莫如将该项庚款,即现在存储款项,及将来应交款项之大部分,整理及建筑中国铁路并投诸其他中国生产事业。至管理分配及处置上述基金,中国政府将设立一董事会。该董事会中当有英人数人在内。
关于中国之建设与发展,中国政府因鉴于整理中国现有铁路之异常需要,准备将现存及将到期之款之一部分,为整理该项铁路之用。内中与英国利益特别有关之各铁路,更当首先注意。
以交还之庚款,或以该项庚款担保所借得之款,整理并建筑铁路及经营其他生产事业时,应顾及现有契约内之条款;但如以该款在国外购买需用材料,包含桥梁、机车、车辆、钢轨及他种设备器具时,当向英国订购之。
为早日实施该项计划,并使两国政府充分满意起见,中国政府准备同意将现存之款全部移交于在伦敦设立之购料委员会,以便向英国工厂购买桥梁、机车、车辆、钢轨及他种材料,充中国国有铁路与他项生产事业之用。此购料委员会以主席一人,即在伦敦之中国外交代表及中国铁道部代表一人,及其他四委员组成之。此其他四委员,由英国外交部长以殷实而富有商业经验之人开一名单推荐于董事会,由中国政府与董事会商议后随时派充之。购料委员会所有之入款,无论为本照会内所指明应交付于该委员会之款,或从无须立即使用款项之任何部分之存款,或投资中所得之款,应免除各种捐税。购料委员会之任务如下:
(一)订立并监督实行各种契约,俾在中国供给并交付中国政府随时需要并订购之英国制造之发动机、机器及其他物品与材料;
(二)按照本照会所定条件,以该委员会收到之款,履行契约上或与各种契约有关之义务,及支付委员会之费用;并以无须立即用于此种用途之款,设立储金,俾可供给将来中国政府之同样需用,及该会自身之费用。所有将来应付之期款,到期后由中国政府交付于英国政府在华代表,以一半交于在伦敦之购料委员会,依照与上述相同之方法及同样之目的使用之。其余一半,交于在中国之董事会管理之。
在英国用去之款,当作为中国董事会对于各铁路或其他生产事业所付之借款,应支付利息,及担任最后清偿;并应将精密账目随时送交该董事会。凡清偿该项借款本利之款项,均应交付该董事会,由该董事会即行用诸教育事业。相应照请贵公使查照,并希见复为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