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尔赛和约关于山东铁路的规定和国内舆情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85页(418字)

【事件内容】:

编者按:1917年8月14日,中国政府发布的对德宣战书中宣告在此之前中德之间签订的所有条约等文书,让予的特权等等一律废止。日本自于1914年秋强占青岛暨胶济铁路起,历经二十一条要求、四国(英法俄意)谅解、石井—蓝辛协定、济顺高徐二路借款及山东问题换文等活动,据而在和会中要求把德国从中国取得的条约特权,无条件地让予日本。中国代表予以反驳,要求将胶济铁路暨其他关于山东省的德国权利,直接交还中国。和会在英法等国的把持下,竟袒护日本依据它的要求做出规定。美国两次提出修正案,初则主张原让予德国的条约特权,由和会暂行代管,继而改为由美、英、法、意、日五国共管。后者的实质实与前者相同,只不过以五国取代一国,以共管代独占罢了。和议的讯息传至国内,舆论鼎沸。国内各地各界暨旅法侨胞,继“五四”运动之后展开了坚决拒绝签字和约的斗争,终使中国代表团总代表陆徵祥经“详审商榷”,拒绝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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