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人梅尔思统一铁路管理条陈(1)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410页(3771字)
【事件内容】:
中国铁路管理之必须改革,凡明白事理之华人,无不翕然首肯,与外人舆情无异。第华人常恐列强假此别含政治上计划,自遂不愿以全权置诸客卿之手;且中国官吏又亟欲假铁路为一己致富之捷径,合此两因,遂令中国铁路发生现象极不惬人之意,而各铁路借款应还利息,遂非恃巨价汇水及日本借款之助不可。现有数路,已着手还本。此于铁路之入款上为额外之重负。此后数年中,将更非常重巨。
顾华人虽晓然共知铁路管理亟需筹补救之方,即官场亦然,而大抵以此问题为侵略派之用意。因谓,此事与向有关系诸国之利益未免关涉太繁重纷杂。况满洲、山东、云南之重要各铁路业经割让,尤足阻碍铁路管理之改组。近者憬然于英美两国因商务关系,亟望中国路政之修改完善,始谓倘英美能出而相助为理,则或可与俄、日、法等政府磋商,将前所割让之各铁路收回国有。倘此事即能实行,则并冀将现在未还之各铁路借款改发统一之新债票;而凡在中国疆内之铁路,其管理之法,亦整而齐之,使之统一,于以潜消现在盛行之势力范围主义。且欲诱促此事速付施行,并示意谓即以此管理权托之一机关,如盐务署之稽核所,亦所甚愿云。今姑设为此计划之政治上困难已尽能排除,即可将割让之各铁路赎归国有,则其所须财力可约估如下(此系从英文参考书摘录所得,尚须以最近公家报告校正之):
1.中东铁路(俄国) 1 275英里 英金35 000 000镑
2.南满铁路(日本) 700英里 英金12 000 000镑
3.山东铁路(德国或日本) 284英里 英金3 000 000镑
4.云南铁路(法国) 290英里 英金6 000 000镑
共计 英金 56 000 000镑
至现尚未还之各铁路借款可估计如下:
1.京奉铁路 英金1 400 000镑
2.京汉铁路(英法借款,以交通部岁入为抵押) 英金4 750 000镑
3.正太铁路 英金1 200 000镑
4.道清铁路 英金560 000镑
5.陇海铁路 英金5 000 000镑
6.津浦铁路 英金7 750 000镑
7.沪宁铁路 英金2 900 000镑
8.沪杭甬铁路 英金1 425 000镑
9.湖广铁路 英金6 000 000镑
10.广九铁路 英金1 500 000镑
11.吉长铁路 未详
共计 英金32 485 000镑
两项合计,其数非细。倘有一银公司能募集联合铁路公债约1亿镑,则已与此数相近,而亦足见信于华人矣。
惟已经割让之各铁路,非经向有关系之各团体会议决定。所有旧条约改订办法,及新需款项若干,均尚未能确定。其尚未偿还之铁路借款,亦须俟改订条约,方可依据条款而定偿还之数。然今姑更设为大致已臻妥洽,即托英、法、美、日经济团执行此计划;则将来铁路管理之法,自须首定。其法维何?则设一万国统理铁路委员会,以管理全国铁路,似为今日惟一之办法,亦易为有关系之诸外国团体所许可。
惟若欲特选一人以董理其事,虽其部员仍由各国之人组合而成,恐终难得诸国赞同。以管见所及,谨拟具万国统理铁路委员会办法如下,似尚易行焉。
(一)交通部以现在各铁路局长所操之权委之于委员会。此会以交通部长、交通次长、本委员长及英、法、美、日各团体之代表组织之。交通次长兼为铁路监督,其俄、比两国利益,则拟即以法人代表之。
(二)委员会办事处设于北京,认真管理各铁路;对于中国政府及铁路债主,均负责任。
(三)会中设洋华秘书各一员,及必要之襄理员若干名,均由委员会委任;并置巡行视察及审计员若干名。
(四)凡订购大宗铁路所须材料及贮料事宜,均令本委员会秘书处办之,材料用投标法订购。
(注明)材料供给一事,大约为最难之一事。然倘准铁路管理处自定标准,不受工厂之支配,则虽欲反对此投标购料制度,亦为难事。况各铁路所须之物料,每可拼为一宗,按时同购,或亦可借此节省经费,并可使各国均沾定货之利也。
(五)委员会得委任各处铁路管理局员司,其薪俸权利等均归一律。
(六)委员会中各团体代表之薪俸,由各团体领袖以路款中分给之酬金分别给付。此项酬金,或从净利中酌提若干分,或为指定之年额,至华员及办事人员等薪俸,统即由路款中付给。
(七)委员会得管理各铁路入款及费用以及铁路余利之用于铁路者,并须发每年报告。
按各铁路因各有不可消灭之政治上关系,及所用言语与工程实施之不同,故各铁路参用各国人员,亦一难事。大抵现在每路己用之高级洋员,均将仍其旧。惟现须规定各铁路局之各处长及下级人员,倘能参用各国人员,则须极力行之,愈广愈善。此为今日尚能即办之事。
至现在第一事之须定者,则为各铁路雇用重要洋员之规定。往昔因营造铁路仅总工程司以洋员充之;但以已开车之铁路情形而论,其最要者为总理(按即局长)一人。其人不必定拘于工程人员。惟华人于洋人为铁路总理,常群起反对。虽沪宁之雇用洋人为总理,成效卓着,足以证明此为惟一之善法,亦不足以解其惑也。故华人必仍主张以总理之权,委之于华人之手。夫华人之为总理者,固有资格适宜而富于铁路经验者;然即以其中最佼佼者而言,以不能拒绝其上司非法之压力,实尚不堪管理其本国之铁路。是以中国所雇之重要洋员,必不可不有总理之权。其位须与局长相等,而不可为其下属。
总理之下,其他重要之职员须雇用者为会计处长、工务处长、车务处长、机务处长及贮材处长。每处各须有办事员若干人。其中大[部]分须以华人充之,愈多愈善。
如此,每铁路或铁路系之管理局有最高之位置,亦应以洋员充任。惟每路雇用洋员,欲各国之人配置均匀,必有牺牲成局之处甚多。此种牺牲,既未必可行,故此事亦窒碍难行。然于向归他国经营之铁路,于其本国商人待遇特优者,今若所用人员混合各国,利而有之,则虽有所牺牲,尚可勉许也。
本条陈后附有一表,以示混合各国人组织员司之实行之法。表中所列各铁路,分置于十三管理统系之下。凡已开车营业及即将营造之铁路,皆已包括无遗。每路有应为洋员充任之高级位置六十三路,共有此项位置七十八。分配之法,以二十二位置与英人,二十与美人,十六与法人,九与比人,九与日人,二与俄人。其部下低级之助理员等!亦须多数以外人充任。
此外,尚有可注意者:如有一路既放弃其供应办事人才及材料之执行权或优先权,则照此计划,令其得享本会所辖全部之权利,本足以补偿其所失。惟外国政府及有关系之团体,每恐掷黄金于虚牝,未必定获实益,势将不甘放弃此执行权或优先权;亦雅不愿纠集资财与精力于此计划。然亦必将反省如此后仍在中国铁路营运之范围争竞不已,恐将来未必定生结果愈于已往也。
铁路置配洋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