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向各国声明防边护路办法
书籍: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64页(230字)
【事件内容】:
近日西伯利亚战事剧烈。我国关于防边护路各事,迭经院部讨论,由外交部向协约各国正式申明:(一)中东路属我领土主权,不容第二国施行统治权;(二)霍尔瓦特仅为铁路坐办,无担负国家统治之权能;(三)按照铁路合同,公司俄员及沿线侨居中外人民,应由我国完全保护。一面并分电奉、吉、黑、新四省督军及库伦徐树铮等,厚集军队,极力防边,筹备的款,实行护路。又,霍尔瓦特在中东路界内一切举动,并令严重监视,勿任逾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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