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使馆致日本外务省备忘录
书籍: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61页(248字)
【事件内容】:
美国大使馆将国务院的内容如下训令通知日本帝国政府,深感荣幸。美国政府获悉长尾拟改变中东铁路哈尔滨至长春间轨距的提议后感到,这一措施不但会给俄国舆论造成不良影响,而且担心会破坏协约国的协定。此外,美国政府还认为,改变轨距一节不符合日美两国已经达成的特殊谅解,即关于西伯利亚事件,日美两国政府的共同行动不管由何人行使,均不得损害对方权利。美国大使馆奉命按上述宗旨通知日本外务省,并申明:美国政府相信日本政府必能与美国政府的上述见解一致。
上一篇:外交部收英国使馆问答纪要
下一篇:外交部收吉林督军鲍贵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