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收章宗祥电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57页(387字)

【事件内容】:

顷晤币原次官,照部电大意,与之磋商。据答:……今如照中国所主张,东清路另归中国管理,则协商本旨不啻根本推翻,能达目的与否,殊难逆料。以渠个人意见,为中国计,此时似以不伤美国及英、法之感情为得策。即所提承认督办之办法,与协商本旨亦难融洽。盖斯技师长所主张在掌握技术上之全权,不受他人干涉。倘东清路须认督办,则督办之权限如何,其权限如尚不能指挥技师长,则督办亦属空设。故为中国现在计,不妨承认协商所定办法,但声明中国督办及一切权限,至协商案失效之日,应全部恢复原状。至东清所属问题,关系中俄两国,非各国所当过问。果至应归中国管理之时,当然归诸中国,此时可勿过虑等语。经与再三磋商,渠谓,中国惟有两办法:一、提出修正案。二、赞成原案。只恐修正需时,各国不肯久待,自不如表示赞成,而声明留保将来之实权为得计云云。特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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