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致督办铁路公所督办王景春
书籍: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28页(244字)
【事件内容】:
照抄外交部[致交通总长]函。
查日俄让渡哈长路线一事,本部尚未得有确实消息。惟查民国五年本部因日俄让渡宽城子至老少沟路线迭向日俄两使交涉,并随时咨达在案。来函所称哈长一事,或即指此案而言。既准函请前因,本部现又密询霍尔瓦特。据称此事在俄国帝制时已有成议,因铁路当局极力反对,未经俄皇盖印批准。日人对于此事非常注意,未肯放弃,于1917年11月由日外部与驻东京俄使库朋斯基换文。
上一篇:外交部收中东铁路督办郭宗熙电
下一篇:外交部发国务院咨呈交通部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