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记《日俄新协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26页(649字)

【事件内容】:

30日大阪《朝日新闻》记此协约事如左:

缔约之经过 日俄之关系,因协约订立已经过三次,乃益趋于亲善;欧洲大战勃发以后,两国之间更增一层亲密。今欲讲永久之亲善方法,而新协约之议乃起。于日俄两国之间,日本之陆军则多主张此议;尾崎法相亦主张日俄同盟,遂至引动山县、松方、井上、大山等之四元老。当时内阁有顾虑英国之意向,不欲更与俄国缔结,遂不提议。至昨年岁终,俄国大公来日,而日俄协约说又再起。山县、松方、大山之三元老连袂向内阁提议缔结协约之旨,尾崎法相亦在内阁中斡旋,遂致训电于驻俄本野大使,使之开始交涉,乃见今日新协约之成立。

协约之内容 日俄新协约……其大致可发表者如次。一、日俄协约互于其势力范围内许两国臣民之居住、营业、耕作等事;一、松花江之航行权让与日本一,日本供给俄国军需品;一、俄国由长春达松花江之铁路一部让与日本。军需品与铁路之二项协约,与本协约分离,而以附属文书交换,此二项与此次缔结协约,盖有密接之关系也。加里西亚战役,俄国曾向日本商借枪炮若干,以桦太岛之半部及由长春至第二松花江之东清铁道一部为代偿,当时日本恐生国防上之缺陷,婉词谢之。然自俄大公来东京后,日俄间之国交愈益亲善,新协约乃开始交涉,军需品及武器之供给,与东清铁道让渡之二交涉,亦因之进步,遂至与本协约同时缔结,日俄两国乃得永久之亲善,更可为世界平和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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