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署财政总长、交通总长曹汝霖呈大总统文(1)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306页(873字)

【事件内容】:

窃我国与日本国关于山东交涉一案,经时数载,外部历次磋商,并无圆满解决方法。查铁路事业,比年因库款支绌;欧战未终,外资无法输入,以致停顿进行。日本资本家愿此时以投资相商榷,交通部权衡再四,拟即以当年允许德国借款建造之济顺、高徐二线,转向日本借款兴筑;同时,日本允将山东各悬案一律解决。经驻日本章公使与日本当局提议,其关于山东问题最重要者,如调回军队、撤废民政署两端,以及胶济铁路由中国组成巡警队保护,款归铁路支给,铁路从业员中应采用中国人,胶济铁路将来由中日合办各节,往复磋商,幸均就范。

查济顺、高徐二线,业于民国二年经外交部与德使交换文件,许其借款兴造;现在中德宣战,德约当然无效。此次改商日本,同为借款兴筑,自与原案无异。借此解决山东民政署各问题,并胶济铁路预约亦归中日合办,较之从前中德旧约更较圆满,自可准与商结。

又,满蒙路线,曾于民国二年10月5日经外交部与日本公使换文预约,允借日款修筑,即由四平街经郑家屯至洮南、由开原起至海城、由长春之吉长车站至洮南、又洮南承德间及海龙吉林间等五线,除四平街至郑家屯一段,已由日本正金银行借款修筑竣工外,其余均参酌前项预约办理,业经国务会议议决,由交通部电致驻日本章公使与日本外部以文书交换,并订立预备合同。俟将来兴造时,再由交通部与日本资本家订立正式合同。兹准章公使将交换文件备函抄送前来。

查近年政费浩繁,库款竭蹶,此项文件既经交换,自应酌量商垫,以策进行。经财政部商由交通部转向日本方面,议定先行垫款,计日金四千万元,借以为进行之筹备。

所有解决山东交涉各案,并借款建筑铁路及垫款情形,理合抄录交换文件,密呈大总统鉴核训示施行。

再,此案系由交通部主稿,会同财政部办理,合并陈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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