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总长孙宝琦在国务院会晤日本公使山座圆次郎问答记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26页(2525字)
【事件内容】:
山座使云:……今日因奉本国政府训令,为福建至扬子江铁路事,特来与贵总长相商。此事于前清光绪二十五六年,由本国公使西德次郎曾经提议,嗣由小村公使与庆亲王商议多次,凡福建应修之铁路,均由日本承办或向日本借款,庆亲王允许筹款及聘用工程师等事,均先向日本商议,不以此利益让之他国。当日提议此事未用公文,彼此均留有笔记存案,惟尚无一定之头绪。今奉本国政府训令,嘱向贵国政府提议,甚盼望贵政府以两国睦谊所关,和衷商议此事。
总长云:本总长数年前曾知有此一说,特当时之案卷未经阅过,究系如何情形不得而知,致此时亦未便答复,容查阅外交部案卷,一面再与交通部商议,询明其意见。
山座使云:先是光绪二十四年本国矢野公使时代,贵国总理衙门有李中堂及各军机大臣,当时张荫桓君曾赴本国使署询矢野公使云,他省之铁路如与福建铁路联络,贵公使之意如何?矢野公使答以他省铁路可以联络福建境内,福建铁路亦可延长至他省云云。此后则由西公使及小村公使与庆亲王等磋商,均有笔记可考。所望贵总理者,当时之笔记却未有一定允许之语,应请贵国政府详细考查,勿以不曾允许为言,遽开国务会议,一致驳拒。
总长云:容详加考查,再行奉复。
山座使云:此事海军总长刘冠雄君曾有条陈。谓福建为贫瘠之地,出产最少,必兴修铁路与他省联络,方能期实业上及生产上之发达,但不可向在该省抱有野心之国借款云云。其所谓抱有野心者,系指日本而言无疑。但近据日领报告,谓福建绅商主张向比利时借款兴修;扬子江一带,亦有向比利时筹借款兴修之说,故本国政府不能不及早提及。
总长云:刘冠雄之条陈,何时在何处见之。
山座使云:三四礼拜之前在报中见之,曾与交通部叶次长谈及,伊亦曾见此报。
总长云:本总长却未见有此项报纸。
山座使云:此外尚有两段铁路,一为九江至南昌之铁路,九浔铁路公司曾借日本款五百万。一为南昌至萍乡之铁路,汉冶萍公司借日本款二千万或三千万,以矿砂作抵。前年经小田切君与交通总长朱启铃君谈及此事,朱总长云南京至湘潭之铁路,即宁湘铁路,已由盛宣怀君许与英国承办。查宁湘铁路萍乡在其中段,如以萍乡之一部分归日本承办,非与英国商议不可。盖宁湘铁路如系他国承办,本国政府必提出抗议,因英国为同盟之国,故将在萍乡一段之铁路废弃之,此又今日提议福建至扬子江铁路之原因也。
总长云:此事本总长约略知之,在日本时曾经谈及,但九浔[原文,“九浔”之“九”该为“南”字,下同]铁路为已成之局,现在是否照旧兴修,或者不在宁湘铁路以内。
山座使云:九浔铁路现仍兴办,尚未修抵南昌。九浔铁路与宁湘铁路为干路与支路之关系,故宁湘铁路仅包括萍乡一段在内,与九浔并无关系。
总长云:容与交通部详细询商。
山座使随交所开路线一纸如下:
第二,由福州经过罗源至三都澳。
第四,应行接联第一、第三之一线路,即如由延平至常山之一线路。
山座使云:此事仅开路线一纸,以备参考,所以不用公文者,恐贵国政府立即以公文驳拒,是于事无益也。
总长接阅所开线路后,询以此项路线是否贵国政府来电内所开。
山座使云:皆开列训条之内。
总长云:第一所开由厦门至汉口之线,当日果提及否。
山座使云:此线小村公使与庆亲王曾经提及,不过此系口述,未有案据而已。本公使查前三项所开之路线,均为当日提及之线,惟第四项当时曾否提及,不甚记忆耳。总 之,此事甚望贵国政府开诚布公,俾得磋商就绪,如有意见,尽可与本公使面商,本公使亦拟与交通部商议,情形如何必告知贵总理。
总长云:容调查案卷详加研究,当与交通部商议。至交通部对于此事之计划如何,有无意见,均须彼此接洽。本总长无不开诚布公与贵公使相告,绝不以空言敷衍也。
山座使云:福建有兴修铁路之必要,刘冠雄君已言及之。但福建一省山路崎岖,不易兴修,若不与扬子江联络,是为不经济之事业,故请贵总长注意。
总长云:此事如何办理,尚待研究;但以本总长个人之意见言之,颇觉不易办理。前次与贵公使商议东三省之满蒙铁路,已有舆论攻击,群谓丧失利权于日本,且他国亦有嫌忌之者,今又议此数项铁路,实非时机。
山座使云:满蒙铁路之修造不独可以开化蒙古,且于中日两国之防务上亦有绝大之关系,当为贵总理所洞悉。至舆论谓丧失权利一节,查此项铁路之里数甚少,统计不过五十哩,以视许与他国之同成铁路(大同至成都)钦渝铁路(重庆至钦州)为如何。
山座使又云:今日所提议者应请保守秘密,免致登载报纸,有碍进行。
总长云:彼此均应谨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