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总长孙宝琦与日本驻使山座圆次郎关于借款修筑满蒙铁路的换文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11页(549字)

【事件内容】:

外交总长孙照会事:查中国借款修造铁路问题,屡经贵大臣提议,并经历次磋商,现已决定办法,兹特备文照会贵大臣查照见复。须至照会者。

借款修造铁路预约之办法大纲(1)

一、中华民国政府允订借用日本国资本家之款自行修造左[下]列各铁路:

(甲)四平街起,经郑家屯至洮南府;

(乙)由开原起,至海(2)

(丙)由长春之吉长铁路车站起,越过南满铁路,至洮南府。

以上各路,应与南满铁路及京奉铁路联络,其办法另行核定(3)

二、前开借款办法细目,须以浦信铁路借款合同定本为标准,在本大纲议定后,中国政府从速(4)与日本资本家协定。

三、中国政府允将来如须修造田洮南府城至承德府城,及由海龙府起至吉林省城之两铁路时,倘须借用外债,尽先向日本资本家商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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