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黑路事交涉概述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178页(728字)

【事件内容】:

三年[1914年]3月4日,俄库使至交通部质问北京以北之铁路向英比公司借款,有违光绪二十五年之照会。交通部以并无所闻答之。旋俄使又赴外交部面称,日本在南满一带得有多处筑路权,俄政府特命其索筑北满各路,并递节略一件,外交部即据以询交通部。

其时,交通部因要求路线太广,且牵涉成案,即以尚当考察,如应行修筑届时华款资本不敷,再向其商借等语复之。

外交部随照复俄使。俄使即为进一步之迫挟,谓路权已定,现在俄京业经组织公司,以郭业尔为代表,且拟筑海兰泡至哈尔滨齐齐哈尔二路,请即派员讨论。而格署使更倡言日、比、英、法获路极多,俄所要求在取均势,复以呼伦及阿尔泰两交涉案,恫吓当轴。适公使刘镜人密电外部,谓滨黑路事牵及交涉,宜速取决。外交部乃拟借此以解决各项积案,于6月29日呈大总统交交通部迅速派员与议。

7月,部派水钧韶、阚铎与俄代表郭业尔会晤,再四磋商,始议定自哈尔滨至黑河为干线,墨尔根至齐齐哈尔为支线。

四年4月15日,郭业尔函交草拟合同一件,部仍饬钧韶、铎研究其最要者为东清同轨、江上建桥二事,以俄争持甚力,仅允将建桥改为附件,轨距仍与东清一致。

9月20日,黑江巡按使朱庆澜呈大总统称,交通部所议合同与主权并无妨碍,应请饬令速行签字,奉批交堂部。

10月交通部咨呈政事堂谓现正详加讨论,尚未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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