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清芬等请办双城轻便铁路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90页(537字)

【事件内容】:

双城为吉林省产粮要区,自东省铁路开通以来,商务日臻繁盛,以地势低洼,交通阻滞,俄人以其北距中东车站仅四里有奇,扬言欲求政府许由该车站筑一轻便铁路,径抵双城城内。该县绅商闻之,遂于民国元年间倡议集资自办车铁路,越数载,而股款集成,随呈请地方官代呈省公署转咨农商部于五年10月颁发注册执照。六年6月,又经省公署转咨交通部准予立案。当经发给暂准立案,执照。5月,交通部以公司逾限已久,尚未呈请正式立案,乃咨行吉林省长查照饬遵。

附件:交通部咨吉林省长文

案查商人蒋清芬等请办双城轻便铁路一案,前据贵省长转咨执照公费100元,请予核发正式立案执照等因。本部当以该路暂准立案,执照公费50元尚未据咨送到部,咨请转饬补交,并为便利该路进行起见,将该项暂准立案,执照先予填发,转给承领,限一个月内依法来部呈请正式立案,各在案。现在已逾两月,尚未据来部呈请正式立案,并将应补交之公费,饬属查明补交到部以完手续,而凭办理。

八年7月公司始备具图表暨概算书呈请交通部发给正式立案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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