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铁路公司理事长汤寿潜布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交通运输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民国铁路史资料1912-1949》第29页(295字)

【事件内容】:

铁路商办,东西儒者讼久未定。……吾浙父老辄信其商办之可恃,既不理浙人之财力,亦不计商办之终局。无端而属诸寿潜,渺渺之躬……谬被公推,坚辞不一辞,勉认姑为……前年夏终,归自南洋,浙人又强以干预路事(中略)。10月,即浩然去。所以不告股东而去者,股东已举有主任之理事,在寿潜尚不远引胡为者?今正秉三总理、张季直总长为部以国有函劝。寿潜既去公司,谢而不绝,以函付理会。会部亦以函直接论民国宜统一,路政亦未始不宜统一。特此事体大,理会不能决,不得不取进止于股东。寿潜既自悔其愚,无论行止如何,决不敢自误以误股东。知我罪我,非所计也。

上一篇:股款纠葛 下一篇:浙路“国有”争论
分享到: